东至县工商局

中  文  名:东至县工商局

官        网:http://www.czqi.gov.cn

地        址:池州市东至县建德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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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7200

工商局简介

  东至县市场监管局机构简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8个派出机构,和三个事业单位。其中:3个直属机构和8个派出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10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信访、财务、装备、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政策法规科

  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执法案件审核和法制宣传等工作;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

  4.行政审批科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许可类工作事项,核发行政审批决定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5.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药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用包装材料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承担药品、特殊化妆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工作;组织推进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和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承担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应急处置的具体业务工作;承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认证的技术审查工作,以及现场检查、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抽检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药品化妆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依法指导、监督查处药品、化妆品违法行为;开展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

  6.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负责管理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承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工作;组织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认证的技术审查工作,以及现场检查、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承担医疗器械应急处置的具体业务工作;监督抽检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负责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7.企业监督管理科

  负责调查研究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外资企业)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外资企业)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协调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外资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8.质量与信用监督管理科

  负责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商)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承担产(商)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组织和参与有关产(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指导、监督查处产(商)品质量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赶超工作;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9.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负责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广告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指导、监督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

  10.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标准计量违法行为。

  (二)直属机构。

  1.食品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食品安全规划的拟订并协调推进实施,完善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制定辖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行政许可、备案管理的现场审查工作;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实施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推进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信用分类管理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监督抽检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依法指导、监督查处食品违法行为;开展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2.经营秩序规范局

  主要职责:负责规范维护各类专业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各类专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专业市场上的违法行为;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

  3.特种设备监察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对处置的具体业务工作;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三)派出机构。

  在原有工商所的基础上,设置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即: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尧渡市场监督管理所、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渡口市场监督管理所、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流市场监督管理所、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溪市场监督管理所、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洋湖市场监督管理所、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香隅市场监督管理所、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港市场监督管理所、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昭潭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局派出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根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四)所属事业单位

  1.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加挂投诉举报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承担市场监管稽查、行政执法和投诉举报的受理及案件查处工作。

  2.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加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承担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检定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3.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主要职责:承担消费者协会日常事务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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