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工商局

中  文  名:惠来县工商局

官        网:http://jy.gdgs.gov.cn

地        址:葵和大道附近

服务热线:0663-6683429

邮编:515200

工商局简介

  县局下辖工商所11个(惠城工商所、隆江工商所、侨场工商所、葵潭工商所、东港工商所、鳌江工商所、岐石工商所、神泉工商所、靖海工商所、仙庵工商所、周田工商所),直属机构1个(经检大队),(消委会、机关服务中心),局机关共有股室9个(办公室、人事监察股、督察队、商标广告股、市场合同股、企业监督管理股、经济检查股、登记注册股、法规股)。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职责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行使市场经营主体的准人和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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