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工商局

中  文  名:剑阁县工商局

官        网:http://www.scgyaic.gov.cn

地        址:隆庆街108

服务热线:暂无

邮编:628300

工商局简介

  服务职责

  根据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规定(国办[2001]13号、国办发[2001]57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的直属机构,担负着监督社会主义大市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其主要职责有13项:

  一、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并发布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等中介组织;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

  十二、依法组织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十三、承办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史沿革

  (一)1974年1月成立;

  (二)历任局长:

  1974.1-1981.12李兆溥任局长;

  1982.1-1983.12饶恕任局长;

  1984.1-1987.3孙成先任局长;

  1987.4-1993.2罗明镜任局长;

  1993.3-2003.5孙富源任局长;

  2003.7-2005.1伏志勇任局长;

  2005.2-2006.3刘俊任局长。

  (三)1998年2月搬迁办公楼;

  (四)1998年9月16日遭遇百年不遇特大洪水,部分档案被毁;

  (五)1999年上划为四川省工商局直管;

  (六)2002年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三股两室);

  (七)2005年度获全市工商系统综合目标考核第一名;

  (八)2006年3月20日办公楼搬迁至下寺镇修城坝。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文秘事务、政务信息督查、文书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和综合性会议组织;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办法;管理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1]

  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系统财务、经费和基建审计工作。管理局机关及下属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负责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等工作;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1]

  企业注册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企业、个体登记管理、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剑阁县辖区内的公司、非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名称预先登记的核准。指导、协调、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非法经济组织;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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